中宏網內蒙古11月17日電 自9月11日共享單車智能頭盔啟用以來,截至目前“不戴不走,摘盔斷電”的智能安全頭盔基本實現全覆蓋,包頭成為全國首家在市城區全面應用該功能的城市,標志著全市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進入一個新階段,同時為法治營商環境再度蓄能造勢。
找準問題關鍵,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方案
針對共享電動自行車頭盔“配而不戴”問題,包頭市公安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多次與美團、哈啰、青桔三家共享單車企業專題會商,共同研究提出不戴頭盔不能騎行的技術攻關方向,明確“兩個100%”的工作目標,即全市共享電動自行車智能頭盔配備率必須達100%,“不戴不走,摘盔斷電”功能必須100%開啟,從根本上解決安全頭盔“配而不戴”的問題。
技術手段運用成效顯著,頭盔佩戴率大幅提升
為激勵各共享單車企業競相完成頭盔升級,包頭市公安局聯合市城管執法局確定了智能頭盔配備工作獎懲辦法,對率先啟用智能頭盔的企業予以投放配額的獎勵。2023年9月11日,市公安局聯合市文明辦、市執法局、共享單車運營企業,舉行了共享電動自行車智能安全頭盔啟用儀式,全區首批搭載實時監測功能頭盔的共享電動自行車正式投入使用。當騎行者未佩戴頭盔時會自動斷電,待其佩戴后再恢復供電,使佩戴頭盔成為騎行共享電動自行車的必要環節。截至目前,共享電動自行車智能頭盔已基本實現了全覆蓋,騎行共享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率大幅提升,同期發生涉及共享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騎行者因正確佩戴了安全頭盔,受傷率同比下降70%,死亡率同比下降40%。
多措并舉鞏固工作成果,長期堅持形成良性局面
智能頭盔啟用后,包頭市公安局持續跟進運維工作情況,確保通過技術手段的有效督促,培養廣大騎行人自覺佩戴頭盔的良好習慣,不斷提高安全防護意識,讓“騎行電動車必須戴頭盔”的觀念逐漸深入人心。一是督促各企業加強管理,持續做好技術維護工作,對頭盔故障、缺損的及時修復、補充;二是全面收集智能頭盔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各類問題,及時向企業反饋,并提出改進建議;三是向行業主管部門市城管執法局致函建議加快出臺共享電動自行車運營規范管理辦法,把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必須配備智能安全頭盔作為一項制度確定下來,同時提出日常監管措施,對投放未啟用智能頭盔的車輛,按查處違規車輛五至十倍的數量罰減投放配額,以督促企業長期做好智能頭盔維護工作。近日,包頭市公安局持續開展共享單車違規投放專項整治行動,對無盔、無牌、未開啟“不戴不走、摘盔斷電”功能的共享單車一律清運返庫,同時責成美團、青桔、哈啰三家共享單車企業切實履行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截至目前,共清運返庫389輛共享電動車,其中無車牌255輛、無頭盔134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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