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是民生之本、發展之基,就業穩則民心定家國安。今年以來,市人社部門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真心實意付出,真金白銀投入,真抓實干攻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的功能作用,全力推動各項惠企利民政策盡快落地見效,切實助企紓困,穩定崗位,保障參保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確保我市就業形勢總體穩定。
在這些政策中,“金子”都在哪?如何拿到“金子”記者將為您作出詳細解讀。
忙碌的車間
政策紅利一: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作為政策工具箱中的重要一項,今年我市將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切實幫助企業穩就業、穩人心、促發展。
按照政策,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20%,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及其他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當年度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當年度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實施。
裁員率按照企業上年度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且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人數與上年度月平均參保人數之比確定,月均參保人數采取四舍五入取整數的方法計算。
今年我市將通過“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條件的企業精準發放穩崗返還資金,無需申請。對此,北奔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李云峰告訴記者,“免申直返”模式加快了審批速度,讓企業快速收到返還資金,4月25日市就業服務中心下發公告,當月28日企業就收到了返還資金,充分體現出特殊時期政府對企業的關心關愛。
此外,工作人員提醒,對嚴重違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單僵尸企業和不符合當地環保政策的企業不予返還。
上述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對沒有對公賬戶的小微企業,將資金直接返還至稅務部門提供的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賬戶。關于未劃型企業和對本企業劃型有爭議的企業,參照《關于做好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經辦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0〕31號)關于企業劃型有關規定執行,根據企業2021年的所屬行業、營業收入、資產總額和2021年12月末的實際從業人數等資料進行劃型。通過信息比對未篩查出來的參保企業、單位,可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nmg.gov.cn/)網上辦事大廳單位辦事專欄進行申請,無需上傳營業執照等材料。
滿負荷生產
政策紅利二:實施降費率和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讓企業輕裝上陣,今年我市將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1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失業保險費率繼續按1%執行,用人單位和個人分別執行0.5%。在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失業保險費政策的基礎上,以產業鏈供應鏈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制造業企業為重點,進一步擴大實施范圍,具體包括以下行業:農副食品加工業、紡織業、紡織服裝、服飾業、造紙和紙制品業、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通用設備制造業、汽車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社會工作、廣播、電視、電影和錄音制作業、文化藝術業、體育和娛樂業。
拓寬技能提升補貼受益范圍,提升職工技能
政策紅利三:拓寬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范圍
按照政策,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出現1個(含)以上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統籌地區,對因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的中小微企業擴大至該地區的大型企業,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支持企業組織職工以工作代替培訓。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按照參加失業保險人數,通過“免申即享”模式發放補助,無需提供培訓計劃、培訓合格證書、職工花名冊以及生產經營情況證明。對嚴重違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單僵尸企業和不符合當地環保政策的企業不予發放。
上述補助同一參保企業、單位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條件的,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通過信息比對未篩查出來的參保企業、單位,可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nmg.gov.cn/)網上辦事大廳單位辦事專欄進行申請。
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為企業紓困解難
政策紅利四: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持續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農牧民工一次性生活補助等常規性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的同時,繼續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包括2021年12月為最后待遇期限的)、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對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牧民工,發放臨時生活補助。保障范圍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符合2021年度擴圍政策的參保失業人員,上年度未申領失業補助金或者臨時生活補助的,可以繼續申領。上述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紅利五:拓寬技能提升補貼受益范圍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照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的標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按規定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繼續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并繳費1年以上,繳費年限包括已領取失業保險金對應的繳費年限。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上述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紅利六:繼續實施職業培訓補貼政策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的失業人員,按規定發放職業培訓補貼。
政策紅利七:大力支持職業技能培訓
提取不超過累計結余5%的失業保險基金充實至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以下簡稱“專賬資金”)中,統籌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專賬資金補貼標準和使用范圍按照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內人社發〔2019〕60號)和《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0〕90號)有關規定執行。該項政策的提取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這些給力的政策紅利背后,是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場,是穩就業、保就業的堅定決心。下一步,市人社部門將繼續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全力推動各項扶持舉措的落實落地、發揮效果,切實保障企業復工復產,促進經濟平穩運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