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發生后,關于已預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因管控措施不能正常考試怎么辦的問題,我們已于2月20日,公告了暫停駕駛人考試業務、預約成功的考生取消考試預約信息。本次取消考試預約信息的考生,不占用考試次數、不產生補考費用,待疫情結束重新預約考試即可。”3月2日,呼和浩特市召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六場新聞發布會,在發布會上,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支隊長郭小兵就市民機動車年檢到期卻無法檢驗及市民同時已預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因管控措施不能正常考試的情況,作出了解答。
為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充分發揮法治對營商環境的引領、規范和保障作用,呼和浩特市政法機關根據自治區黨委要求,開展“迎接二十大、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大討論活動。為發揮首府“領頭雁”的作用,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牽頭成立呼和浩特市政法機關大討論活動領導小組,在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的情況下,號召全市政法機關統籌好疫情防控和大討論活動具體工作,堅持問題導向,力爭推出一批重點舉措,完善一批制度機制。
為最大限度降低2022年疫情對首府地區經濟和社會各個層面產生的負面影響,切實幫助廣大中小微企業減輕負擔、走出困境,盡快恢復生產經營,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研究出臺“三延兩免一補一降”系列政策舉措,即延緩繳納部分稅費、延緩繳納住房公積金、延緩繳納稅費燃氣費、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承租機關企事業房屋租金、撥付援企穩崗補貼、降低融資成本。市政法機關優化營商環境大討論活動領導小組將以上政策舉措納入此次大討論一并推進、落實,全力做優法治保障工作,全面提升首府法治化營商環境質效。
疫情就是命令,行動就是責任。呼和浩特市政法機關主要領導對該項工作親自組織、親自把關,通過召開大討論活動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等形式,全面細致逐項研究政策舉措內容,根據各單位職能職責,結合整改提升階段推進建章立制工作要求,修訂、完善、制定本地區、本系統關于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具體制度,形成在本地區、本系統可推廣制度性成果。目前,全市政法各單位共出臺69條便企利企惠企法治保障措施。
呼和浩特市政法部門將訴前調解作為訴前必要的前置程序,在及時研究案情,全面了解涉案企業(含公司、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等)訴求的基礎上,能夠調解結案的及時調解結案。與此同時,案件在達成調解協議后,及時溝通企業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門,必要時,也可通過大討論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向黨委和政府請示,及時通報案件相關情況,準確反映涉案企業訴求,全面提高工作效率,盡可能降低維權成本,在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助企紓困。
面對疫情,呼和浩特市政法系統開通涉企案件辦理專門通道。對進入訴訟程序的涉企案件及“三延兩免一補一降”案件開通專門辦案通道,設立專門臺賬進行臺賬式管理,建立從分案到立案、結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在案件辦理過程中,選優配強經驗豐富的核心業務骨干,充分合理評估對企業、企業家的人身和財產采取相關措施的負面影響,堅決摒棄機械式就案辦案的僵化思維,杜絕為了破壞營商環境辦案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在推進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過程中,呼和浩特市級政法機關主動牽頭統籌本系統條線工作,成立市縣兩級工作專班,根據實際情況,積極溝通本級黨委、政府、政府部門,各旗縣區政法機關全力配合,切實形成了工作合力。部分政法單位以縱向條線的形式形成措施和制度性成果;部分政法單位跨越條線,以橫向聯合的形式出臺相關措施或制度。工作過程中,市縣兩級大討論活動領導小組積極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累計解決兩級政法單位120余個問題。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政法系統將認真總結工作過程遇到的問題,廣泛借鑒其他兄弟盟市的經驗做法,結合首府地區實際,主動跟進企業需求,主動跟進國家、自治區和市級層面出臺的各項惠企穩企政策,及時出臺與之相對應的配套性法治保障措施,將該項工作融入政法機關職能職責常態化推進。(記者 劉洋 通訊員 周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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